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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语点醒“梦中人” 潜逃少年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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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春莉  发布时间:2010-06-15 11:24:59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谢谢你!在你的劝说和感化之下,我的儿子现在已经回到家里,并决定投案自首。”这是一位涉嫌飞车抢夺案潜逃少年欧某的父亲给崇左市中院刑一庭方春宁庭长打来的电话,这也是方庭长盼望已久的好消息。在接到电话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12日,方庭长放下手中繁忙的工作,驱车前往龙州县与欧父汇合,共同陪伴欧某到龙州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09年9月,未满15岁的欧某在龙州县城,伙同他人先后6次参与飞车抢夺,在其中一次抢夺过程中造成一名妇女轻伤。案发后,欧某畏罪潜逃到了广东。欧某的父亲为了让儿子能够改过自新,吸取教训,在将来的日子能够堂堂正正的、踏踏实实的过生活,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崇左市中院刑庭的方庭长,并希望他能够帮助说服在逃的儿子回来投案自首。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方庭长通过欧父主动与在逃的欧某取得联系。

    “你犯案的时候未满15岁,年龄小,如果主动回来投案自首,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处罚,你也可以从处罚中吸取教训,无论是对你还是对你的生活都将是一次历练;将来的生活道路还很长,不要因为一次错误而逃避终身,在黑暗中躲躲藏藏的生活更让自己的良心不安,要勇敢面对,用于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才能真正成长起来。逃避是不能够解决问题,况且不主动自首一旦被抓后果就严重了。你应该为自己的前途和将来着想,为你那含辛茹苦的父母想想……”这是方庭长对欧某的一番肺腑之言,经过多次思想教育和反复劝说沟通下,欧某决定痛改前非,勇敢面对自己犯下的错,独自驱车从广东赶回了龙州老家。在法官及其家人的陪伴下主动投案,于是就有了前面的那一幕。
来源:崇左市中院
责任编辑:林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