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9日,崇左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全市民商事工作交流会,崇左市中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的滕志华副院长、民二庭廖琪琳庭长及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民商事审判庭长(或负责人)均出席本次会议。
会上,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滕志华副院长首先对全市2010年上半年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发言,滕志华副院长对今年上半年商事审判工作的简要回顾,肯定了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在调解、撤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然后通过对具体发改案件逐一的分析、点评,指出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个别案件的裁判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是今年上半年发改案件的主要原因,全市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仍有待于提高。
紧接着,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廖琪琳庭长针对今年上半年评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发言。廖琪琳庭长提出,通过案件评查,发现个别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对某些案件的法律关系把握得不是很准确,这方方面面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是案件在评查时被扣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