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监督监督机制,推动“阳光效能”主题活动开展,12月6日上午,崇左市中院隆重举行廉政监督员聘请仪式。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滕志华、副院长李勇民、纪检组组长韦新凌及全院干警参加聘请仪式大会。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滕志华向各位被聘请的廉政监督员颁发了崇左市中院廉政监督员的聘请证书。
建立健全廉政监督员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崇左市中院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了《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实施办法》,对廉政监督员的聘请与任期、监督员的职责、监督的内容和措施、监督的实施和方式作了明确规定。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协的积极支持下,本次活动中,该院从社会各行业聘请了14名具有丰富工作阅历和经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受聘的监督员有党内有党外,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司董事,也有纪检监察部门、政法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代表,监督渠道进一步得到拓宽。
受聘大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滕志华受党组书记、院长王 卡委托向各监督员郑重承诺:认真接受各位廉政监督员的监督,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带领全体干警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真正发挥审判执行工作为社会服务、为经济服务、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的功用,建设一支党委政府信任、群众百姓满意、符合时代要求、经得起考验的法院队伍,创先争优,使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真正实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不断开创国门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聘任仪式过后,受聘的14名监督员还现场参观了崇左市中院诉讼服务大厅、审判综合大楼,观摩民事案件庭审过程,增进对法院工作流程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