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法院执行权的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促进司法廉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预防腐败局于2012年7月27日召开广西法院推进“阳光执行”工作发布会,会议采用现场直播的形式在广西电视台资讯频道同步播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于当天上午组织全体干警收看了广西法院推进“阳光执行”工作发布会。
通过收看发布会,全体干警对“阳光执行”工作有了更直观和深刻理解。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韦简浩在会后对如何做好“阳光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制度,打造阳光执行工作流程。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将执行重点环节的管理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增加执行管理的透明度,打造阳光管理流程,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外,通过阳光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阳光流程、阳光评估、阳光执行的全过程、提高监督等措施,全方位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纪检监督,强化和解意识,规范和解程序,提高和能力,创新和解方式,注重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公开、文明执行打动人。二是主动邀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当前开展的“阳光司法”和“阳光效能”活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把执行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把人大、政协监督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动和做好各项执行工作的动力,并不断将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与媒体互动,让舆论监督执行。要与新闻媒体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并积极依托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执行工作,通过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邀请新闻媒体到执行现场见证监督执行,确保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