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失足少年:崇左中院举行少审法官培训班
2013年1月17日,为挽救失足少年,使其尽快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2012年未成年案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法官培训班,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民、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陈晓程、副庭长梁冬媛、刑事审判二庭庭长李阳等出席培训班,崇左市7个基层法院分管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梁冬媛首先对2012年各基层法院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考评工作做了简要总结,并对2013年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打算做了简要介绍。一是充分发挥圆桌审判模式的优点,营造宽松、缓和的庭审气氛和审判环境,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依法适用减刑、缓刑,利用女法官细心的特点,挽救失足少年。2012年崇左市两级法院共收一审、二审未成年案件89人,结案率100%。二是与共青团、妇联、学校、社区矫正办等单位形成联动能动机制,通过多方面调查了解未成年犯罪的动机,全方位帮助少年犯回归社会,用关爱感化,使其重新树立信心,健康成长。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及回访帮教工作。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载体,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课堂、观看纪律片等活动,送法进学校、社区、家庭,从思想理念上教育未成年人采取合法形式解决矛盾、保护自身权益。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宣判后及时了解未成年人改造情况,解决未成年犯的实际困难,为其提供良好的改造环境,顺利完成改造。
最后,李勇民副院长对2013年未成年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全市少审法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心。未成年犯罪近几年来呈现出递增形势,少审法官要行使好审判权,正确引导广大少年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二是要创新未成年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圆桌审判优势,积极探索未成年案件审判机制。三是要做好未成年刑事审判的调研工作。对典型案例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做好调研工作,形成体系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