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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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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08 15:03:17 打印 字号: | |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9月设立,其前身为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后,更名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等18个职能部门。现有人员编制数108人,其中入额法官34人,占31.48,审判辅助人员37人,占34.26%(其中法官助理19人,书记员4人,法警14人),司法行政人员25人,占23.15%。本科学历70人,占64.81%,研究生学历22人,占20.37%。另外,聘用人员57人,其中聘用制书记员31人,聘用制法警8人。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崇左市石景林大道东段,占地面积25亩,审判综合楼建筑总面积17850平方米,主楼七层,附楼五层,建筑总高度30.6米,楼长94.28米,楼宽51.6米,是一栋以审判功能为主,集立案、审判、执行、办公于一体的综合大楼。大楼于20051226日奠基,历经三年建设,于20081230日落成启用。

审判综合楼内设有大审判庭1个、中审判庭4个、小审判庭4个、少年审判庭1个、家事审判庭1个,以上所有法庭均配备有高清科技法庭设备;调解室、接待室10个、多功能视频会议室3个,一体化指挥中心1个,还有自助立案室、多元化网格调解室、案件合议室、公诉人工作室、律师工作室、大小会议室、档案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等。大楼内建立了高清监控保安系统和信息化电脑网络,开通了二、三级专网和内部局域网,将上下级法院和法院内设机构有机地连为一体,优化了资源配置。

大楼内部分设法官通道和当事人通道,将审判区和办公区人流严格分开,各有出入口,两者互不干扰。

20038月撤销原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以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下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法院整体工作进入全区先进行列,个别单项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在实际工作中,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注意结合崇左地处边境的实际,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将工作重心下移,扎实工作、高质服务——小法庭促进大发展,司法特色服务全面到位;智慧发展、科技强院,信息化建设步入新台阶;多渠道、多内容,司法改革稳步前行;情牵百姓,心系民生、法随正义,执行工作高效运转;多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成效显著,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步入轨道不断完善;开拓社会管理新径,构建网络维权;设立驻边调解点,服务边贸发展;建立涉军合议庭,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同时,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力图打造一条与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相适应的和谐解决矛盾纠纷的法院工作新路子,丰富和谐司法的内涵,助力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巩固国家边防,营造崇左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司法环境。

来源:中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