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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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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23 11:52:24 打印 字号: | |

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工朋友们:
您们好!
   初夏暖风生麦气,百业正兴奋斗时。也许您刚刚从千里之外的家乡来到广西,也许您已在热火朝天的工地上辛勤忙碌。无论过往还是今朝,您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勤劳的双手在崇左这片土地上付出着心血和汗水,为崇左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默默奉献,在此,请允许我们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底,国务院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攻坚利器,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温馨提示您:

    一、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注意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工程建设领域还需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的全称和地址,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现场有维权信息告示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这些都要仔细留存。
    
二、务必一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劳动合同中,有些要素缺一不可,比如,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联系电话等。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须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请您务必保存好一份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空口无凭,不要轻信任何人做出的口头承诺。

三、按月及时核算确认工资。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每月的工资核算,把自己当月应得工资确认清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上每月工资公示期间,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及时通过公示的渠道反映。请您保留好工资清单,防止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缺少维权证据。
    
四、妥善保管工资卡和其他证据。您的工资卡,应当由您本人亲自保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另外,您要注意妥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防止日后追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五、掌握正确的维权途径。如果您认为自己被拖欠工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注意理性合法维权,以及维权的时效性。
    (一)一般性的拖欠工资事项,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可直接通过举报投诉电话或直接到用工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二)工程建设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可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三)工资存在争议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四)如果持有工资欠条等,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索劳动报酬。
    
六、依法理性反映个人诉求。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时,请您注意依法理性维权。涉及人数较多时,可以选出不超过3人的农民工代表。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者做出影响正常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避免本身是受害者最后成为了违法者,受到公安机关严厉追究。

农民工朋友们,崇左始终是你们生活和创业的乐土,崇左经济发展依然需要你们的参与和付出,请您放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做好服务和保障,义不容辞地为你们的辛勤奋斗提供法律上的保驾护航,衷心祝愿农民工朋友们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20年5月22日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庞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