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重整审查。本院经审查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之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1994年8月27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对酒店业、餐饮业、游泳业、交通能源建设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目前,该公司资产价值初步合计约为116 997.69万元,债务约为122 696.59万元。该公司大多数债务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但经相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 申报条件
1.已入选《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在近3年内有从事重大、疑难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管理人工作的经验;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一) 报名
申报机构应将书面申报材料(含《竞选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表》《竞选声明及责任承诺书》)提交或邮寄至本院指定的联系人(详见“七、联系方式”)。
(二)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机构自行编制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二十份)。申报材料应包含下列事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以及履职人员的经历、学历、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等情况;
2.拟委派参与本案工作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近年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业绩、经验等情况;
3.提供办理过重大、疑难房地产类破产案件的案例;
4.参与本案工作的优势;
5.本案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完成工作的时间、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以及涉及维稳的处置方案等内容;
6.管理人报酬收取和让利方案;
7.申报机构及履职人员不存在法定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情形的声明及责任承诺;
8.申报机构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如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被列入黑名单。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4日18:00,逾期不列入评审范围。
五、选任方式
本院成立评审委员会,通过现场陈述(陈述会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地点:本院七楼会议室),对申报机构的规模实力、专业水准和执业能力、办案经验、工作方案、报酬方案等进行全面评审,择优选定管理人和备选管理人。参选机构现场陈述时间限在15分钟之内。
1.申报机构全部参与现场陈述。
2.申报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该机构如不存在依法不能任管理人情形的,则本院将直接指定该机构作为管理人。
申报机构经本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如无法继续完成原定工作的由备选管理人接替。
申报机构仅提交申报材料,不能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陈述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六、 特别提醒
由于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评估中,破产案件的审理时间、成本、回收率是重要的考核内容,因此,管理人的专业水准和执业能力、办案经验、工作方案等,尤其是完成工作的时间、支出成本(包括破产费用的使用及管理人报酬的让利等)、工作预定实现的效果是评审的侧重点。
七、 联系方式
选任工作咨询及申报材料收取由本院民二庭负责。
联系人:黄海健
联系电话:18070707580
联系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附件:
《竞选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表》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87165b6474d1e645&class=en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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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声明及责任承诺书》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ed1b4586b6c41935&class=en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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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