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守护青山绿水 筑牢边疆美丽屏障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综述
山水崇左,别样桂林,崇左境内群山缭绕,草木葱茏,碧水潺潺,人文古迹、珍稀动物、名贵古树等生态资源丰富多样。近年来,崇左市法院充分认识人民法院肩负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专业化,大力提高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能力;妥善审理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环境权益保护的多元共治体系,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精准发力,为守护崇左绿水青山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2年6月5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在全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推介。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职能,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立足崇左有长达533公里边境线的实情,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将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作为刑事审判的重点工作。2019年以来共审结非法狩猎(捕猎)、杀害珍稀、濒危野生动植、非法捕捞水产品物、滥伐、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犯罪案件319件375人,判处罚金、没收财产388万元。正如电视广告所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依法严惩杀害珍稀、濒危野生动植、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全市生态平衡。
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民事权益。坚持生态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功能,依法审理土地、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资源权益;依法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切实保护公众环境权益;注重对被破坏环境的修复,依法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崇左法院注重对白头叶猴等濒危动物、自然保护区的保护,2020年以来先后在崇左白头叶猴自然保护中心、龙州弄岗自然保护区和扶绥东盟青年产业园区设立了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将司法保护关口前移至保护区、园区,确保及时、高效受理和审结环境资源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设立以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白头叶猴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多次开展公开庭审,通过现场庭审的宣传教育形式,有效提高保护区附近村民对白头叶猴的保护意识。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时对白头叶猴保护工作高度评价。龙州弄岗国家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出名的鸟类天堂,巡回法庭进驻后,通过在保护区内开展滥伐林木案件现场庭审,有力提升群众的环境保护的意识,保护区自然生态得到有力保护,吸引不少鸟类摄影爱好者参观拍摄。2020年疫情期间,扶绥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通过微信成功在线调解,快速审结一起水污染责任事故纠纷,该案例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市中院审理的被告人林某等人走私废物案及扶绥县法院审理的李某与江西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入选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10+1典型案例。
三是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在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做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联合多部门一起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司法公平,树立司法公信。
践行生态环境保护利在千秋。下一步,崇左法院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生态司法能力水平,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