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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始于学,业精于钻——2022年崇左法院审判执行业务能力提升班(第二期)正式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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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志坚 石莉娟  发布时间:2022-09-13 11:36:16 打印 字号: | |

知始于学,业精于钻——2022年崇左法院审判执行业务能力提升班(第二期)正式开班

 

为进一步提升崇左法院审判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新时代崇左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广西师范大学举办审判执行业务能力提升班两期。2022年9月1日,审判执行业务能力提升班(第二期)正式开班,崇左两级法院相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参加培训。

9月1日上午,崇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洪鸣、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段明广主持开班仪式。

何期对第二期参训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表示崇左法院队伍纪律严明、业务素养较高,对“院校合作”全力支持,也希望能在学术和实务继续进一步交流。还介绍了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第二期培训授课老师的师资情况,就培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提出注意事项,并预祝第二期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陆洪鸣指出,本次学习培训机会难得,旨在进一步提升崇左法院审判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学术素养,持续推进新时代崇左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崇左建设现代化南疆国门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陆洪鸣要求第二期参训人员,一是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机会,要有“空杯心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二是要勤于思考,夯实业务知识,提升辩证思维,做到“有所想、有所思、有所成”。三是学以致用,加强理论与实践融合共进。四是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保持良好学风。

开班仪式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业群以《非法证据排除难的症结及其破解》为主题结合办案实务,阐述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进程与发展,详细讲解了非法证据之法定范围、认定标准、具体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分享。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余嘉以《最新执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讲解》为主题,通过知识点基本原理、主要规范以及具体案例方式,逐层次逐章节对“追加和变更被执行人”、“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参与分配与分配异议之诉”、“执行转破产”等四个部分的问题进行详细解析。

课后,培训班学员与授课老师就审判实务中疑难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责任编辑:庞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