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三月三·送法进乡村
——崇左市中院第四党支部与大新县法院第一党支部到大新县宝圩乡板价村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为融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活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涵,促进党建与审判业务工作高度融合,进一步增强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民族团结意识。4月17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与大新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到壮族示范村落大新县宝圩乡板价村联合开展“固定党日+壮族三月三·送法进乡村”主题党日活动。
当天,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四党支部书记陈晓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向参加活动的40余名党员及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陈晓程在宣讲中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随后,崇左市中院行政庭庭长农立海围绕农村相邻土地纠纷常见问题及解决路径为内容,结合审判实践案例,为参加活动的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板价山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法治讲堂结束后,该村的山歌普法队在“族佬”的带领下与党员干警们进行互动。在现场,山歌普法队将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融入到自编的民族歌曲,运用当地特色的腔调进行对唱,通过一首首嘹亮、动听、美妙的山歌向党员干警们表达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与党员干警们共跳竹竿舞、团结舞的方式,增进民族情感,体现壮族同胞血浓于水一家亲。
最后,法官们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有趣的法律故事,引导壮族同胞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增强壮族同胞们的法治意识,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