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邮寄的锦旗,我们收到啦!
2023年5月11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收到一个快递包裹,打开一看是一面印有“高效规范办实事 助企纾困解忧难”字样的锦旗。小小的一面锦旗,短短的两句话充分表达了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体现。
2018年,广西某公司授权孙某为某项目施工现场责任人,而孙某聘请曹某在涉案项目现场进行管理。同年,曹某以广西某公司的名义与贺州某建筑公司签订两份《购销合同》,分别向贺州某建筑公司采购项目材料。2019年,曹某以广西某公司的名义与贺州某建筑公司进行对账,确认尚欠材料款为73826.24元,但一直未予支付货款而成讼。江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广西某公司与孙某连带支付贺州某建筑公司货款73826.24元及违约金。
广西某公司不服向崇左中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崇左中院承办法官黄秋艳第一时间详细查阅卷宗,调查和询问当事人,查询相关法条,经合议庭充分合议,最终以曹某构成表见代理,作出维持一审的判决,即由广西某公司与孙某连带支付贺州某建筑公司货款73826.24元及违约金。
案情很简单,但却折射出办案法官的敬业精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贺州某建筑公司正是被崇左中院法官为当事人、为企业秉公办案、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所感动,于是,从贺州将锦旗通过邮寄方式寄至黄秋艳法官的手里。
这是崇左中院在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中的生动实践。锦旗是对法官辛勤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司法工作的期望和鞭策。崇左中院将进一步优化举措,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为企业定纷止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胜诉权,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构建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贡献更大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