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浙”里出发 “充电”强本领
——崇左市法院系统审判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
在浙江大学圆满结业
为进一步提升崇左法院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新时代崇左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7月2日至15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浙江大学举办审判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崇左中院副院长邓新军带领崇左两级法院审判执行部门业务骨干等53人参加培训。
7月2日上午,崇左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瑾瓀主持开班仪式,崇左中院副院长邓新军、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姚青分别进行讲话。
邓新军对本次培训提出四个要求:一要端正态度,保持良好学风;二要深入思考,增强办案本领;三要勇于创新,开拓工作思路;四要严格要求,遵守培训纪律。
姚青对参训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此次“院校合作”表示全力支持,介绍了浙江大学的基本情况,就培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提出注意事项,并预祝本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培训课程主要结合党性素质修养、法学理论前沿、审判实务热点、综合业务能力等方面采取专题教学、现场教学、分组讨论、学员论坛等方式开展传授,教学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专题教学
授课老师们理论功底深厚、联系审判执行实践能力强,授课内容重点突出、实操性高,让学员们获益匪浅。
现场教学
以现场教学的方式,全体学员实地参观诸暨枫桥镇,学习“枫桥经验”的产生、发展及它的主要内容、核心的内涵;到嘉兴南湖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建党历史,感悟“红船精神”;到鲁家村深刻领悟“两山理念”;到富阳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学习当地先进经验。
分组讨论
各组学员围绕着“崇左法院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开展热烈讨论,并形成书面讨论成果。
学员论坛
学员代表结合培训期间的所思所想所得进行分享交流,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规划,通过思想的交流、理念的碰撞,形成推动崇左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共识。
结班仪式上,对本期培训班的优秀学员、学习标兵、优秀班委进行了表彰。
通过本次培训,崇左法院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学员们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学以致用、务求实效、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用过硬的司法本领积极推进崇左法院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市、建院二十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