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两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崇左
10月20日上午,原告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某村民小组诉被告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被告崇左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确权及行政复议一案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园春、江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卜国雄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又出声”,为实现“告官见官”发挥了“头雁”示范引领作用。
庭审前,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朱园春、卜国雄详细研究案件情况,并就原告起诉状、案件事实证据和争议地现状等情况进行充分研讨;庭审中,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朱园春、卜国雄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求、质证和辩论意见,并针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充分举证和发表意见。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崇左市行政机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应诉能力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由“出庭不出声”向“出庭出声”和亲自化解争议转变,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政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