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中院组织“爱心帮教团”开展回访帮教活动
为贯彻落实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巩固和提升对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2月7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崇左市两级法院,并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崇左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等单位组成 “爱心帮教团”来到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零距离回访帮教崇左籍未成年犯,送上来自法院和社会各界的温暖和关怀。
在区未管所教室里,未管所党委委员、副所(监狱)长唐文丽向帮教团介绍了近年来崇左籍未成年服刑人员生活、学习和思想改造情况,并对帮教团对未成年犯进行帮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表示感谢。
崇左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叶海英对服刑人员取得的改造成果和改造后表现出的良好精神面貌表示肯定,并从犯罪的根源和心理、谨慎交友、理智做人等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劝诫,希望他们正确认识并正视自己过去犯下的错误,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地接受和配合监督、改造,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回报社会。
崇左中院刑一庭法官助理梁媛媛以《“宪”在出发,与法同行》为主题,为服刑人员开展宪法宣讲。梁媛媛同志讲授了国家宪法日的来源、宪法地位、作用以及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义务,号召未成年服刑人员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真正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黄沁彦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黄沁彦副主任围绕当前崇左就业创业政策、社会保险办理以及招聘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正确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改造积极性,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
回访帮教活动期间,自治区高院刑三庭法官助理王耀华代表帮教团向服刑人员赠送了慰问品。
在帮教过程中,帮教团成员用家乡话和服刑少年进行了一对一的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和详细了解他们学习、生活及改造情况,鼓励他们在未管所干警的帮助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爱护下,告别过去,迷途知返,痛改前非,真正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通过此次回访帮教活动,未成年犯深切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怀与鼓励,树立了重新做人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勇气,纷纷表示要好好改造,努力学习,提高生存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崇左市法院积极做好判后延伸工作,通过回访帮教活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掌握未成年人犯的心理、思想动态,强化对他们进行帮扶、引导,用温情感化失足少年,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