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喜报!崇左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叶海英荣获“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分享到:
作者:庞眉  发布时间:2024-01-02 09:16:24 打印 字号: | |

喜报!崇左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叶海英荣获“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叶海英荣获“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叶海英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以“严防并重”的理念,依法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打击违法犯罪。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叶海英作为我院扫黑办骨干力量,勇挑重担,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2020年,荣获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荣誉。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叶海英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中,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并确保每一起案件做到程序严谨,实体公正,更是以踏实勤奋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她公正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在群众中树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庞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