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崇左法院论文、案例又获表彰
近日,第八届“中国 · 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主题征文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以及全区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公布,其中,崇左法院1篇论文荣获三等奖,是广西法院系统三篇获奖作品之一;1篇案例荣获二等奖,3篇案例荣获三等奖,3篇案例荣获优秀奖!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黄莲秘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覃宇冰共同撰写的论文《整体性视阀下边疆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与路径优化研究——以广西崇左为例》在第八届“中国 · 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主题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在全区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扶绥县人民法院黄全红撰写的《吴某某和方某某执行异议案——案外人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认定》荣获二等奖;大新县人民法院施海曦撰写的《黄尚正受贿案——原始股交易型受贿及数额的认定》、大新县人民法院农雪英撰写的《张某甲、张某乙诉大新县城乡建设工程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损坏他人坟墓需承担财产与精神损害双重民事赔偿责任》、凭祥市人民法院杨瑜撰写的《郑某某、陆某某、陈某某赌博罪案——通过微信收取“六合彩”投注的行为构成赌博罪》荣获三等奖,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馨撰写的《古某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境外投案自首的证据审查和实质把握》、天等县人民法院农静云撰写的《零某某等过失致人死亡案——过失致人死亡的认定及证据采信问题》、天等县人民法院陆小春撰写的《某某银行诉赵某金融借款合同案——金融借款案件中管辖权异议的认定思路及抵押期间与保证时间的区分》荣获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