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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爱的港湾

——崇左市两级法院能动司法深化家事审判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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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奔贤  发布时间:2024-05-13 09:02:04 打印 字号: | |

以“法”之名,守护爱的港湾

——崇左市两级法院能动司法深化家事审判促进社会稳定

 

家庭不仅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妇女儿童情感依托和成长的港湾。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

近年来,崇左市两级法院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紧密结合群众的司法需求,凝聚各方力量,延伸司法服务,做实能动司法,以刚性的审判利器和柔性的司法温情守护万家灯火,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汇聚合力,化解家事千千结

大新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当事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的义务和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我不允许她来看孩子,不接受调解,也不同意离婚……”

“你一个人说了不算,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办……”

在大新县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冯某与杨某唇枪舌剑,调解陷入僵局。

主办该案的陆法官深入调查获悉,冯某与杨某2011年结婚,育有一子一女,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然而,杨某2017年离家外出打工后,便音讯全无,让这个家庭名存实亡。2023年4月,杨某突然现身,并以夫妻双方长期分居且感情不和为由,将冯某诉至大新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5年来,冯某独自抚养照顾孩子,对杨某积怨颇深,所以面对杨某的诉求,他难以控制情绪。

经过审慎分析,陆法官认为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孩子的成长、抚养和教育问题。为寻求各方利益的最优解,陆法官决定邀请妇联共同参与调解,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激发父母的爱心和责任感。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大新县妇联副主席夏海连说道。

经陆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均表示离婚后继续共同抚养、关心、教育孩子。

同心协力,共赴事功。近年来,崇左市两级法院紧密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积极汇聚多方力量,与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构建联动机制,完善一站式调解体系。目前,已聘请专业家事调查员、调解员275名,聘请家事心理疏导员8名,为家事案件办理提供有力支持。全市法院创建市级、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37个,配备维权岗人员183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覆盖边疆全域。

2023年以来,崇左市共审结家事案件2721件,调撤率61.82%,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司法为民,撑起维权“保护伞”

2023年7月,龙州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的许法官针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向当事人发出人身保护令,要求蒙某立即停止对妻子黄某实施家暴行为。

黄某与蒙某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争执,在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前一周,双方还因甘蔗款问题发生肢体冲突。许法官主动向黄某介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引导其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认真审查,法院认定黄某确实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因此依法作出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

为防止人身安全保护令“遇冷”,承办法官向蒙某送达裁定书,并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错误行为。蒙某在接受教育后,向法官郑重承诺自觉遵守法律、约束自身行为,确保不再犯下类似错误。

龙州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法官向当事人发出并当场宣读一份人身保护令,要求其停止对妻子的家暴行为伤害


近年来,崇左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教育功能,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2023年,全市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7份,涉及妇女36人,有效筑起防范家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坚固屏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我想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民政部门说撤不了,怎么办?”

2023年6月,大新县人民法院向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当事人长达23年的错误婚姻登记得以撤销。

2023年10月,凭祥市人民法院向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当事人长达30年的错误婚姻登记得以撤销。

……

一份司法建议,一头牵绊家庭,一头促进社会治理,体现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

加强对家庭教育缺失或未尽教育职责的监护人的引导与督促,切实落实家庭教育责任。2023年以来,崇左市两级法院已发出家庭教育令16份,针对2016件案件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93名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强化了未成年人父母及监护人的责任担当。

崇左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建立婚姻家事案件判后跟踪回访制度。2023年以来,为244名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2929512元,回访当事人185人。


双向奔赴,健全维权普法阵地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妇联、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二小学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请问刚才模拟庭审中的大哥哥因为防卫过当被判刑了,那么怎么样才算正当防卫呢?我们受到欺负了怎么办?”

4月16日,崇左市中院联合市妇联、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二小学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在模拟法庭结束后,面对学生的提问,崇左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叶海英耐心地一一解答。

此类活动在崇左市两级法院已成常态。

近年来,崇左市两级法院积极创建“崇法少审”法治品牌,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健全“院校共建”工作机制,选派63优秀法官担任65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通过“模拟法庭”、庭审观摩、开设法律讲堂等形式,强化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为扩大普法覆盖面,崇左市中院与市妇联、崇左广播电视台共同开展“把爱带回家依法带好娃”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普法直播活动,吸引6万多名网友观看。充分利用崇左特色的“大榕树讲堂”普法活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等,深入基层和社区,解决群众面临的问题,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婚姻家庭健康关系指导等服务,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家风文化,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崇左市两级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90余次,为5000多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庞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