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迎重生,崇左一危困企业复工复产
2024年11月12日上午,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见证下,广西扶绥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扶绥琦泉公司)复工复产仪式如期举行,在停工停产两年后,该公司终于重新点火联网发电,标志着该公司经过破产重整迎来破茧重生。
扶绥琦泉公司于2015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5亿元。该公司主要利用甘蔗叶、秸秆、树皮、园林剪枝等农林废弃物直燃发电,变废为宝,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绿色能源项目。扶绥琦泉公司2018年12月并网发电,每年解决近百人的就业问题,为当地就业、税收、生态环境优化等作出了重要的贡献,2021年10月获得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称号。
2022年10月,因受到集团公司连带清偿责任的拖累,扶绥琦泉公司资产和银行账号均被查封、冻结,造成资金断裂,公司陷入停工停产的危局。
2023年6月,债权人向扶绥县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案情疑难复杂,案件标的额大,对辖区经济有重大影响,崇左中院裁定提审。经审理,崇左中院认为扶绥琦泉公司建设基础和设备保养维护较好,生物质发电属于可再生绿色能源项目,市场发展前景明朗,具有重整价值,遂于2023年9月13日作出预重整决定。经过两个月预重整,于2023年11月13日裁定扶绥琦泉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债权申报期间,共有167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170笔债权,合计57157.457万元。在法院和管理人的几经努力下,在重整期间招募重整投资人,成功引入投资资金1.75亿元。
2024年5月7日,崇左中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了《扶绥琦泉公司固定清债资金和扩大再生产式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但表决未获全部组别通过。会后经过多方努力,仍有一组代表不同意该草案,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崇左中院经研究认为,扶绥琦泉公司已资不抵债,该草案已充分保障和平衡了各主体利益,遂于2024年7月26日裁定批准该草案。
扶绥琦泉公司顺利复工复产是崇左市法院破产重整的又一成功实践。崇左中院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制度,有效甄别危困企业是否具有挽救价值,摒弃“一破了之”的简单做法,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救助和退出机制,助力企业涅槃重生,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